張貼日期: 2023-08-17 14:03:43 點閱:182
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彰化縣特殊教育助理員申請審查及聘任實施要點。
貳、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
叁、報名條件及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肆、僱用期間:自民國 112 年 8 月 30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學校上課日)。
伍、僱用薪資:採時薪計每小時 176 元,每週工作 30 小時。
陸、工作項目: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能力教學、協助執行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